Page 25 - 附中青年電子書(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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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都還沒詳細的規範到布袋戲或電視劇中的歌曲,這兩種管 payoff / issue 138
道也巧妙成為台語流行歌偷渡的窗口,讓台語流行歌的發展不
至於完全斷絕,直到後來被禁唱時,這些歌曲早就已經深植人
心了。 日治時代
另外,這時期在受高等教育的年輕人間流行起西洋的熱門
音樂,價值觀也開始受到美國文化的影響。
1971 年.內政部開始編印查禁歌曲手冊,甚至誇張的新訂 1940
了查禁歌曲免列日期、免列理由的條款,許多歌因此連怎麼被
禁的都不知道,而且可以查禁的機關之多,從內政部、教育
部、國防部到中華音樂學會、中國廣播公司等擁有查禁歌曲的
1960
權力。1973 年(民國 62 年),有關禁歌政策的工作轉交由行
政院新聞局執行,並成立「行政院新聞局出版品出版小組」,
為了製造「業績」,新聞局廣蒐流行歌曲來進行審查,光是第
1970
一波就收集了將近八千首歌曲。而在 1974 年,光上半年的六
個月中,新聞局就查禁了五十三萬件出版作品,數量之多創下
歷史顛峰,新聞局長在年度的施政報告中還特別提及這點。而
1990
新聞局也舉辦各式愛國歌曲徵選,並和各大唱片公司簽約,唱
片公司不僅要負責這些愛國歌曲的製作和出版,就連旗下的所
有簽約歌星也都要配合演唱愛國歌曲。電視節目方面則是要求
電視台製作節目時演唱歌曲必須有三分之一以上為愛國歌曲。
1976 年政府頒布廣電法,內容加入了語言限制的規定,
嚴重打擊方言歌曲和節目,這項不合理的法令甚至延續到 1993
年才被廢除,施行時間長達 17 年之久,也間接影響了台語流
行歌曲後來轉為悲情的創作風格。1979 年,新聞局決定實施歌
曲審查制度,規定所有歌曲在公開播送或出版前均須事先送
審,審查未通過的歌曲必須修改至合格才可以出版。審查歌曲
從 1979 年到 1987 年間一共審查了三百二十期,每周一次,期
間受審的歌曲超過兩萬首,沒通過的則佔六分之一,當中約有
九百三十首歌遭到禁唱,理由千奇百怪,這項規定嚴重影響流
行音樂的正常發展,也可以說是直接的考驗創作者是否將為了
能順利發表作品而妥協自己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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