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附中青年電子書(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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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抓得到我的屍體」





                      1972 年鄭南榕與葉菊蘭不顧家人反對結婚,兩人一同在台北市生活,鄭
                    南榕一心一意地想創辦雜誌,於是嘗試自己先經營書刊經銷商工作,接連的
                    失敗使他最終放棄創業,但辦雜誌的熱情卻沒有因此被澆熄。他說:「像我

                    這種思想訓練深厚的人,辦雜誌是實踐信仰最適當的方式。」
                      1981 年鄭南榕開始以自由作家身分為《深耕》、《政治家》等黨外雜誌
                    撰稿,同時他常常去立法院旁聽,把立法院當作自己觀察政治、磨練新聞寫

                    作的教室。他曾得意的說,連記者遲到時都要來跟他借筆記。後來鄭南榕因
                    為對黨外雜誌的經營感到失望而下定決心自己辦雜誌,1984 年便開始積極籌
                    備,準備的工作十分特別,第一件事便是找許多人頭當發行人,以做被下令
                    停刊時的備胎。因為當時出版法規定擔任發行人必須要大學畢業證書,鄭南
                    榕自己又沒能從台大畢業,只好開始到處收集大學畢業證書,之後又四處籌

                    錢、找房子,做好必死的決心後,《自由時代周刊》正式創刊。
                      果真如他們所預期,自由時代因為不顧國民黨的言論箝制,揭露政治黑
                    幕、報導事實,創下被查禁和停刊次數最多的記錄,但仍不計成本的按期出

                    刊,一直到鄭南榕死後半年,歷時五年六個月,出版三○二期的自由時代才
                    宣告結束。
                      平時脾氣剛烈的鄭南榕對雜誌社的社員卻如手足一般,在當時記者普遍
                    被業主剝削的環境下,他堅持給員工應有的權利,甚至給員工設立無息貸
                    款、年終不惜出去借錢也要給員工發獎金,自己卻不講究衣著交通,繼續步

                    行上班,洽公時則是搭計程車前往。
                      1986 年,鄭南榕開始推行黨外運動,與江鵬堅等人策劃 519 綠色行動,
                    抗議施行長達三十七年的戒嚴令。活動結束後,作為活動主辦人之一的鄭南
       成
       大            榕開始遭到警方監視,台北市議員張德銘接著控告鄭南榕違反選罷法所提及
       南
       榕            的「意圖使人不當選」,企圖用雜誌內容影響選舉結果,最後在法院未詳細
       廣
       場            調查的情況下宣判鄭南榕須服八個月的徒刑。6 月 2 日鄭南榕被關入台北看
       事
       件            守所,這也是他生平第一次進入監獄。即使在獄中,自由時代的出版仍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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